关于中国美术学院申报撤销城乡规划专业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已满5年未招生,符合专业撤销要求,申报撤销。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9月1日,工作联系人:王伊凡,电话 87200022 工作邮箱:0120036@caa.edu.cn
附件: 城乡规划-申请撤销专业.docx
教务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