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息查询及选课系统 教师之窗 学分制管理平台 教学辅助平台 国美课程平台 超星课程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公告> 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终审的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终审的通知

 

各学院(系):
现将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终审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依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
 
一、           毕业审核
    201466,各系应在教务软件中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院审”。
1. 公共必修课
截至2014年518毕业前补考成绩录入,公共必修课仍未通过的学生,清查是否申请过本学期的重修,若有,应在教务软件毕业审核“备注”一栏标注“缓毕业”。
2.      专业必修课
   62前,所有专业必修课成绩录入,专业必修课毕业补考成绩报教务处。
3.      非专业选修课
     非专业选修课未达4门的学生,清查其是否已选报本学期的非专业选修课,若仍未报名,请及时通知学生报名,并做好相关记录。非专业选修课于6月底结束,因此一律在教务软件毕业审核“备注”一栏标注“缓毕业”
4.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至今仍未达4门的学生,一律在教务软件毕业审核“备注”一栏标注“缓毕业”2014届毕业生需要参加本学期选课的,尽量选报第一阶段专业选修课,以便在规定时间内毕业。
 
二、学位审核
2014613,各系应在教务软件中完成学位资格审核的“学院审”。并在软件中导出“毕业审核”情况表和“学位审核”情况表,合并后教学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备案。
1. 外语等级考试成绩
     等级考试成绩要求英语(日语)三级50分(含)以上,或四级355分(含)以上;艺术人文学院学生要求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设计艺术系学生要求四级达到390分(含)以上。至今未通过的学生,清查是否报名本学期末(即61516日)的外语等级考试,若有,教务软件学位审核“备注”一栏中标注“缓学位”
2.      留校察看处分的学位申请
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的(详见《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予细则》第六条,教务软件学位审核“备注”一栏中标注“缓学位”,以学院为单位,于62将符合标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及“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附件)送教务处(象山交唐珊,南山交周联龚),6月10日(暂定)接受学位委员会审查。
3. 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65分以下
    在校期间,所有专业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低于65分者,教务软件中机审后应再次确认。
 
三、2013届结业换毕业事项
     2013届结业生,经本学年考试成绩合格,达到结业换毕业要求的学生,于62将结业换毕业申请表、结业证书、1张2寸照片送教务处,证书将与2014届毕业生一同颁发。
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终审情况于613告知相关学生,请各系秘书616到教务处核对证书及毕业学位结论
 
主要时间节点和事项见下表
时间
事项
6月2日
2013届结业换毕业材料
6月2日
报留校察看申请学位材料;
6月2日
专业必修课成绩报送;
6月10(暂)
学位委员会开会
6月13日
毕业终审表交教务处,终审情况方告知学生
6月16日
各系秘书到教务处核对毕业结论、证书
6月20日(暂)
毕业典礼,证书颁发
7月11日(暂)
缓毕业的证书颁发
10月15日(暂)
缓学位的证书颁发
 
**学院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受处分时间
所获奖项
材料
 
 
 
 
 
 
 
 
 
 
 
 
 
 
 
 
 
 
 
 
 
 
****专业2014届毕业学位终审表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号
姓名
必修课全部合格(毕业审核中条件1)
选修课达到要求(毕业审核中条件16)
毕业证书类型(学位审核条件)
专业必修课65分以上(学位审核条件1)
外语成绩达标(学位审核条件4)
受留校察看处分(学位审核条件7)
学位结论
备注
 
 
 
 
 
T
F
缓毕业
 
 
 F
 
缓毕业缓学位
 
 
 
 
 
F
F
结业
 
 
 
 无
 
 
 
 
 
 
 
 
毕业
 
 
 
 
缓学位
 
 
教务处
2014-4-10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
All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