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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终审的通知

 

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终审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
现将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终审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依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
一、           公共必修课
    截止2011年5月18日毕业前补考成绩录入后,公共必修课仍未通过的学生,清查是否申请过本学期的重修,若有,审核表中“毕业结论”写“缓毕业”,若无,为“结业”。
二、           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未通过的学生,请各教学部门于63将重修或毕业补考成绩报教务处。
三、           非专业选修课
     非专业选修课未达4门的学生,于课程结束一周后(即617)进行最后一次审核
四、           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至今仍未达4门的学生,一律作为“缓毕业”
五、           外语等级考试成绩
     等级考试成绩要求英语(日语)三级50分(含)以上,或四级355(含)以上。至今未通过的学生,清查是否报名本学期末(即618.19日)的外语等级考试,若有,学位栏中标注“缓学位”
六、           留校察看处分的学位申请
    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栏中标注“留校察看”,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的(详见《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予细则》第六条及6月19日发“关于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款修改的通知”),审核表中学位栏中标注“缓学位”,并于620将符合标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送教务处(象山校区交唐珊,南山校区、上海设计学院交周联龚),6月24日接受学位委员会审查。
七、           2010届结业换毕业事项
     2010届结业生,经本学年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换毕业要求的学生,于6月3日将结业换毕业申请表、结业证书、1张2寸照片送教务处,证书将与2011届毕业生一同颁发。
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终审表(格式见附表)于620交教务处并同时将此情况告知相关学生,请各系秘书627到教务处核对证书及毕业学位结论
 
主要时间节点和事项见下表:

 

时间
事项
6月3日
专业必修课成绩报送;2010届结业换毕业
6月10日
非专业选修课程结束
6月17日
非专业选修课最后一次审核
6月20日
留校察看申请学位交材料;毕业终审表交教务处
6月24日
学位委员会开会
6月27日
各系秘书到教务处核对毕业结论、证书
6月28
毕业典礼,证书颁发
7月18日
缓毕业的证书颁发
10月15日
缓学位的证书颁发

 

 
教务处
20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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