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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表填写说明

 

第一页:
学科门类:“文学”“工学”
指导教师:创作或论文指导老师。若多于一人,则填写主要负责人。
推荐单位:“传媒动画学院”“公共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
 
第三页:
照片位置:新华社统一拍摄的蓝底一寸彩色照片
 
第四页:
成绩粘贴处:学生所有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创作)结束后,各系在系统中统一打印成绩单(无需盖章),发给学生自行粘贴(横向粘贴后对折)。
第九页:
班主任老师、或辅导员填写。盖章由分院统一盖章。
 
第十页:
系(分院)务委员会对授予学位的建议:由分院统一填写;
盖章:分院章;
系主任:分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名或盖章
最后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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