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程安排
15周(12月5日——9日)
△ 12月5日前,三位一体招生报考材料初审,准考考生名单网上公示。
△ 12月9日,三位一体招生准考考生现场确认,交费。
△ 12月10日—13日,三位一体招生专业考试,评分。
△ 12月中旬,招生办印发2012年本科生招生简章、有关宣传资料,考点联系、准备及与
△ 各省招办、考试院联系有关招生章程事宜。
△ 请各系、分院、各行政处室将期末监考老师名单于12月13日前报教务科林方燕。
△ 公共课期末试卷(A、B卷)、标准答案和打印文本及试卷审核表于2011年12月5日前交教务科林方燕。
△ 全国重点美院教务处《教学简报》修订与完善;下发期末教学检查通知。
△ 《千里之行全国重点美术学院优秀毕业作品展览》画册及研讨会议的图文资料整理收尾工作。
△ 关于制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学进程表的通知下发。
△ 修订我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并启动,下发加强教学业绩工作框架和规定。
△ 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及材料上报教育厅,出台教学业绩考核相关的指导意见,落实责任部门。
△ 《全国艺术学学科发展规划学术研讨会会议集锦》整理成册,初印十本。
△ 年度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 教务管理二级机制方案出台。
16周(12月12日——16日)
△ 12月17日前,2011年冬季大学外语等级考前工作准备。
△ 12月17日—18日,2011年冬季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 12月中下旬,2012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准备。
△ 12月18日前,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 关于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方案补充与确定,编订期末教学检查内容之人才培养模式展览手册
△ 《中国美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研究论文集》编订。
△ 2009-2010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证书发放。
17周(12月19日——12月23日)
△ 2012年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开始。
△ 12月21日前,将下学期的专业选修课、非专业选修课计划、开课教师个人简历等信息输入教学管理软件系统,并将文本报教学科冯黎敏老师。
△ 12月21日前,各系、分院、部将下学期专业教学进程表(汇总表)、教学模特使用明细计划交教学科冯黎敏,实验教学进程表请交实验教学管理部朱东高,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科韦乐软件审核。
△ 配合教学检查,院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报。
△ 配合基础部进行一年级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建设。
△ “十二五”普通高校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启动。
18周(12月26日——12月30日)
△ 教务科于12月31日前完成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及监考安排,建立期末考试巡视制度并将安排下发各相关单位。各系自行打印学生期末准考证并盖学院章。
△ 确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总框架。
△ 各系、分院、部将本学期《教师工作量考核表》于12月31日前报到教学科周高宇。
△ 学生缺、旷课统计情况于12月31日前输入教务软件。
△ 安排《千里之行》全国重点美术院校优秀毕业作品展览撤展工作并落实。
△ 《中国美术学院2011毕业展优秀作品集》、《中国美术学院2011优秀下乡实践教学作品集》、《中国美术学院2011优秀毕业论文集》完成编辑印刷出版。
△ 2011年所有项目经费落实到位。
△ 2008年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结题。
19周(2012年1月2日——1月6日)
△ 2012年1月4日-6日,全院期末教学检查。
△ 1月3日-6日,公共课期末考试。
△ 各系专业课成绩必须在1月7日前输入,成绩单于1月12日前交教务科朱羚,南山校区交教务科周联龚。
△ 公共课期末考试成绩,要求各科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网上录入,最迟于1月11日24时前录入完毕;1月12日0时计算机锁定录入系统;1月17日10时,学生可以上网查成绩。试卷由开课系(部)按规范要求装订保存,教务处将于下学期抽查,原始成绩单于1月12日前报教务科朱羚。《试卷质量分析表》于1月17日前交教务科林方燕。
△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各项工作准备。
△ 2012年本科招生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制定。
△ 2012年本科招生考场统计,监考人员组建。
△ 本学期教学安排于1月6日结束,下学期学生2月17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 1月中旬本科招生现场确认场地布线,设备调试,报名工作人员培训,考点人员培训。
△ 1月中旬本科报名各项准备工作检查落实。
△ 1月6日召开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考务培训会议。专业考试考务人员培训,院领导检查考场布置情况。
△ 1月7—9日,2012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评分工作另行通知。
△ 1月中旬,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复试。
△ 中国美术学院纵向课题梳理(白皮书)更新。
二、注意事项
1、各系安排下学期教学进程表时,应严格规范课程名称、课时数,应与课程教学大纲和计划一致。
2、为便于管理,各系须适当安排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监考。
3、《教师授课计划及工作量考核表》请按规范填写,按规定执行。
4、公共课期末试卷,按照教务科《关于做好共同理论课期末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
5、评分按《中国美术学院专业评分试行规定》执行,并按学号顺序填入统一的学生成绩表后报教务科。对期末考试评分,各教学系(部)和教研室应做好严格监控和管理,做到公开、合理、科学,把好期末评分关。
6、期末考试前,希各系对学生加强考试纪律教育,营造良好的考风。
7、在期末公共课复习、考试阶段,请各教学系妥善处理好专业课作业量与公共课复习的关系,以保证学生有时间进行公共课复习迎考。
教务处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