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经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启动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项目评审和管理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做好推荐立项及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请申报教师/团队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各院系于9月16日前汇总本院系所有《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南山1B217),同时电子稿发至jyyxkjs@126.com。
工作联系人:康兰,电话:0571—8716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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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3年9月3日